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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夔有 | 2025-07-04 10:56:11 |
1、传销以创业 、分钟出资为由头施行网络传销活动。解微
以“网赚” 、营销“网络游戏”、形式“网络加盟” 、微商“网上学习训练”、传销“网上博彩” 、分钟“在家创业”、解微“网络创业” 、营销“网络资本运作” 、形式“网络出资” 、微商“原始股出资”、传销“基金出售”、分钟“私募股权” 、“出资入股”、“开展渠道商” 、“红包互赠”为钓饵进行网络传销活动。这种传销活动往往夹杂着涉众型不合法集资,包含现在盛行的PE 、私募股权、出资入股、开展渠道商等大金额传销,也包含相似的红包互赠等小额金融出资游戏。
2、打着“电子商务”的旗帜施行网络传销活动。
一些传销安排经过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和树立电子商务网站,打着“消费=存钱=返利” 、“消费返利”、“零元购物”、“免费获利” 、“增值消费”、“消费不必花钱,免费购买产品”、“消费增值”、“循环消费”、“消费多少返多少”等诱人标语的电子商务网站,以“网购”、“网络营销”、“网络直购” 、“网点加盟”等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,成为了传销的新变种。典型案子包含太平洋直购网 、万家购物网